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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懵懂的青春

作者:丹江诺儿|发布时间:2026-06-29 11:18|字数:2448

  谢晓燕虽然年纪小,却懂事的早。稍微大点后,她就知道自己的爹妈和别人的爹妈不一样。无论是在村子还是在学校,大家看她的眼光都有些怪异。上学放学的路上,一些男生跟在她身后“傻子、傻子”的喊。有些男生拿着棍子挑着死长虫,撵着追着吓唬她。甚至还有些男生学着她妈走路傻傻的样子,常常招来一大群人哄堂大笑。

  她红着脸,不敢吭气,低着头噙满泪,悄悄地走开。人多的场合她不去。下课了顺着墙角溜出去上个茅缸又赶紧溜回来。她除了看书还是看书,只有在书中,在学习中,谢晓燕才能找到自尊,才感到有自己的生活和思想空间。

  小学五年一晃而过,自从一年级报名那天郑中华不愿和谢晓燕坐同桌,而招来他爹一巴掌。他和谢晓燕就像结了仇,谁也不搭理谁。郑中华、赵强和李英俊他们三个成了最好的哥们。

  郑中华读初三的时候,他大姐郑叶儿中师毕业,被分配到赵庄小学教学。这个分配通知,把他爹激动得又喝高了。思旺叔这次准确无误地摸到老婆的布袋奶头,醉醺醺地乱啃,两只手还不住地摆弄,在王大妞身上胡乱的摸,逮到哪里摸哪里,只把王大妞弄得意乱情迷,他自己也是欲火焚身,吭哧吭哧地大喘粗气,在王大妞身上扑腾来扑腾去,最后一阵哆嗦,砸着嘴巴翻身下马。

  郑家庄的所有住户,房子全部门朝南开。思旺叔一家三间堂屋。中间用两个山墙隔开,土坯山墙,一点也不隔音。思旺叔和王大妞住在房子东头后半间,前半间垒哩锅台。西间房子中间又垒个山墙,一分为二,中华星期回来住后半部分,三个丫头住前半部分,中间是堂屋。房子太挤了,牛没有地方住,思旺找人脱坯盖了两间偏房,一间是牛屋,一间牛料。

  郑叶儿爱看小说,睡觉晚,这天刚拉灭电闸,就听见她爹醉醺醺的呼喊她妈。她侧耳在墙壁上,听见爹妈床板咯吱咯吱地响个没完没了。思旺叔和王大妞弄出的响声一丝不漏地传进郑叶儿的耳朵,把这个已经二十来岁的大姑娘羞得面红耳赤。咬着被角不敢大声出气儿。一整夜都没睡好,青春的骚动在郑叶儿的心里开了花。

  郑中华读初三了,他三姐郑怡和他一届但不一班。

  自从学了生理卫生课,对人体器官有了大致的认识。初三班里的男生和女生明显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很微妙,郑中华也说不清楚。赵强年纪大,咬着他的耳朵说:“我夜里那个了。”

  “哪个了?”中华神经性的反问。

  赵强嘿嘿一笑,指指自己的裤裆啥也不说了。中华一头雾水,却感觉自己的下边硬硬哩。

  丹阳中学位于丹阳乡中心。丹阳乡不大,除了乡政府一大片宅邸外,再就是乡里的供销社、卫生院、粮管所、食品、农技站、兽医站农技站等。这些公家单位分布在一条十字街上的左右两边。十字街大概三百米左右,二四六双日子逢集,人才会多起来。平里往常,街上落只麻雀都能看出是公是母。如果不是丹阳中学的几百名学生放学出来闹腾一会儿,去街上的书摊围着看会儿书,街上更加萧条。丹阳乡经济跟不上,一切都落后。

  初三下半年,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为了迎接中招,所有的人都攒着一股劲。憋足了劲头冲刺,志在七月,如果能顺利考上中师,一辈子吃国家粮稳把稳。如果稍微差点,考上中专也行,能学得一技之长,走向社会也能为国家出一份力,为家里也能挣得一席荣誉。

  郑中华心里没底,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考什么。对未来,他极其迷茫,为了让他爹满意,他也填了师范,可他心里是不想当老师哩。

  赵强学习不好,纯粹是混光景,老师说他是光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哩。

  李英俊这货小时候说话怪利索,长大后说话却有点结巴,不过结得不厉害。如果不着急说话,听不出来,稍微跟吧一下。最后时刻,李英俊卯足了劲往前冲。一改平常蔫不啦唧的作风。照这个样子,指不定中招还能考出个一二三呢。

  郑怡学习好,而且这丫头心思重,话也不多,在学校看到中华玩,和旁人打架哩时候。会以姐姐的身份说他几句,可也不能说重。中华在家的分量她拎得清楚。因为父母过分的重男轻女,她和中华的姐弟关系有些僵硬,没有大姐和二姐对中华的那种强烈的爱护和疼爱。中华对三姐也是敬而远之。后来供她读研,也仅仅是替父亲尽责任而已。

  郑怡心气儿高,填志愿哩时候,她既没有填中师也没有填中专,而是填了县里的高中。

  谢晓燕从小到大受到的歧视太多,养成了内向的性格。话很少,几乎不说话。但她的成绩却出奇的好,每次考试都名列班级前茅。在全年级她和郑怡的成绩不相上下。老师表扬她的时候,她也低着头,拽着衣角不言不语,偶尔的抿嘴一笑,也是羞羞的,不张扬。

  谢晓燕个子高,初三的时候已经有一米六五了。十几岁的女孩犹如荷花打苞,嫩得一掐一股水。她在班里的女生中穿得最差,模样却最俊俏,早早发育的身子像出水芙蓉一样让人稀罕。胸脯的两个小包包,如两只嫩嫩的水蜜桃把陈旧的衣服撑得鼓囔囔哩。打着补丁的裤子挡不住浑圆的臀部,一凸一凹无不彰显着少女的魅力。

  班里的男生时不时偷偷地瞟她一眼。这眼神中有他们同村的李英俊、郑中华,火辣辣的眼神吓得她心惊肉跳,不敢回头,生怕被谁偷窥了心思,掠走魂魄。

  郑中华初二的时候还是个小不点,初三就忽忽悠悠的窜到一米七几。这小子愣是吸收了他爹妈的优点长,高鼻梁,大眼睛,四方脸,白白净净的皮肤,穿上他妈给他买的的确良衬衫,回力白球鞋,像电影明星一般在篮球场上驰聘。而且这货脾气牛犟,不吃亏,爱打架,在丹阳中学,是个出名的家伙。尽管他的成绩一般,可班里女生还是不断的给他写小纸条。美人爱英雄,自古以来都这样的。

  瞅着躺在书包或者文具盒的纸条,郑中华看都不看,顺手就撕掉了。在他的潜意识里,一直有个卑微的影子在眼前晃,虽然她时常低着头,可她那忽灵灵的大眼睛飘出来的哀怨让他心疼极了。还有那白白的脸蛋,红红的嘴唇,这些年来一直在他心里,他想去扑捉,抬起头,那个影子却飘到了他的视线之外。

  郑中华知道谢晓燕已经钻进他的心里了,也许是同情,也许是可怜,也许是怜悯,也许是爱情,具体是什么,他自己都不清楚。可郑中华又不敢把心事说出来。升入初三后,他的心事越发加重。每一次看到谢晓燕鼓蓬蓬的胸脯,低着头扭动的屁股,他的心便狂跳不已,似乎要飞出胸膛。他暗地里注视着谢晓燕,如果看到谁对谢晓燕大声的吆喝,他就怒气冲冲,以他班长的身份把那个家伙收拾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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