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云卿出城之后,觉得心情大好,便使护卫先行回无忧国。而她则独自一人骑马上路,携好酒一壶,穿上她最爱的紫色衣裙,黄昏落日下仗剑寻花。
她从前便听说过,青玄国的十一王爷青芙是个狡诈阴毒之人,又善于伪装精于口技。他靠着一身的本事,从一个冷宫中出生且又丧母的次公子,成为如今青玄国的国君,令不少人唏嘘不已。没想到今次她叶云卿出马,轻轻松松就将这个说书人口中的传奇给终结了。
叶云卿觉得这是她加入千影阁之后最完美的一次暗杀。如果有一天能亲手杀死花无秋,那么她恐怕连做梦都得笑醒。
如今花无秋势单力薄,全无依仗,任她如何诡计多端,也不可能再夺走自己和花无讳脚下的一切。叶云卿想着当初花无秋落魄的样子,觉得真是解恨。夺人所爱是要付出代价的。
叶云卿见日色渐薄,收起手中的酒壶,翻身上马。她得在天黑之前赶到下一座小镇,去取她先前看上的一棵茶花。
寸樱等人在宫墙外徘徊多时,总算等到巡逻兵交接的时刻,寸樱和祸打晕两个人,换上他们的衣物混进队伍,而竹溪则负责看守那两个人,以防他们醒来捣乱。
两人跟着巡逻的队伍在宫中各处行走探看,但始终见不到花无秋,也得不到什么有用的线索。巡逻队总是在走,他们二人根本无法寻到机会仔细查找花无秋的踪影。寸樱在经过洗衣房时逃出队伍,钻进洗衣房换了一身宫女的衣服,又跟着其余宫女离开洗衣房。
听说最近宫里有人被刺杀了,真是可怕,两位姐姐听说了没有?
寸樱压着声音朝走在他前面的两个宫女问。她们经常四处走动,应该知道些什么。
一个宫女回过头来看看寸樱,问他:
你是新来的吧?皇上下令不准任何人讨论此事,抓到了是要杀头的。
寸樱装作害怕的样子,赶紧捂着嘴跟上去。
近日伺候着一个与青玄国君同来的女子,真真是累死人了,一会要吃蜜饯一会要吃酸梅的……只听别人叫她公主,但不知是哪国的公主。
这你都不知道,住在飞来阁的那位,可是青玄国君的义妹,唤作金虹公主的。
寸樱听完,觉得一头雾水。什么金虹公主?她不是怀着青玄国君的孩子吗,怎么会是他的义妹?难道是为了保护她所以才给她安了个假身份?应该是这样吧!寸樱谎称自己不记得去飞来阁的路,又问了宫女一遍,宫女倒是挺友好地给他指了路。
寸樱赶到飞来阁,正好遇见一个送蜜饯的宫女,那宫女大约是想偷懒,把盘子往他怀里一按就走了。寸樱心说运气挺好,刚想法子混进门机会就来了。他端着盘子走进去,见她在屏风后躲着。看来她过得不错,体态丰满了不少。
公主,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瞧我这体格谁敢把我怎么着!
一个陌生女人从屏风后绕过来,见到寸樱,她的眼睛瞬间亮了。
寸樱真想杀了自己,刚才怎么不搞清楚她是谁就用真声说话!眼前的女人,胖就不说了,胖说明她健康。长这么丑是要闹哪样?小眼睛大嘴巴塌鼻子咋都让她一个人长全了!天意弄人,真是天意弄人!她看自己的眼神怎么这么可怕,她张牙舞爪的是要干嘛,这是要吃了他吗,不要!
寸樱扔下盘子就要往外跑,他受到了惊吓!但是他刚才发呆太久腿已经麻了!不,腿没有麻,是被抱住了!抱!住!寸樱看看她的体格,放弃了挣扎。
你是个男的,对不对?是义兄叫你来的,对不对?
寸樱痛苦地点点头,接着她又说:
太好了,今晚你留下来陪我。
我的天,不要!
寸樱用力往外拔腿,
一声,扭了。人生就是这么残酷。
金虹见寸樱脚扭了,赶紧叫人来给他擦药,擦完药又将他放在床上躺着,接着她也抱着零食爬上了床。
你脚痛啊,不怕不怕,我来喂你吃好吃的。
金虹眼里的温柔像洪水一样淹没了寸樱,寸樱想爬出来,但被一个巨大的浪拍了回去。金虹强行掰开寸樱闭紧的嘴,塞进去一颗蜜枣,道:
你不要害羞嘛,吃完会舒服很多的哟!
寸樱把头往旁边一歪,把蜜枣吐了出来,但金虹赶紧把他的头往回掰,又喂一颗瓜子。他一不小心呛得狂咳几下,又翻身要下床,结果金虹把他的腿压在身下,又扑了过来。
寸樱实在很想骂脏话,但是做了这么多年杀手,习惯了沉默,不怎么会说话。便只说:
不要这样,你很讨厌,走开,别碰我,啊……
你的声音真好听,义兄真有眼光啊……
某女强行把寸樱抱在怀里,用她肥大的手掌拍着寸樱的脸蛋。
寸樱此时的心情用哔了狗完全不够形容。着叫被恐龙哔了。
叶云卿到达小镇之后,径直去了山顶的茶园,取了那棵茶树后又骑马往山下走。行到一半路途,她突然看见一只白色的小狐狸在路旁的树下转悠。她早就想抓一只可爱且不寻常的动作来当作宠物,见到这狐狸直觉得喜欢得不得了。当下刚采得她中意的一棵茶树,想要的宠物就出现了。这几天还真是好运不断!
叶云卿想着,在离小狐狸稍微远点的地方跳下马来,把马拴在一棵树上。她悄悄靠近那只小狐狸,但狐狸实在机灵,从离她五步远的地方跑开了。叶云卿见天色还不算晚,便匆匆追上去,心说做了这么多年杀手连人都搞得定,还怕抓不住一只小小的狐狸?
叶云卿还是失算了,她在宫中快活了这许久,身子再灵活也难免变得笨拙许多,如今在深山老林里同一只在此长大的狐狸赛跑,怎么可能会讨到好处。等她反应过来时,天色已经暗得只能勉强分辨出天和地。即便她身上拿着火折子,想要在对地形毫不熟悉而且连来时的方向都忘了的情况下走回原来的地方,难度可想而知。但叶云卿是自负之人,在接连几次未曾失手后就更不将什么困难放在眼里了。
叶云卿撕破衣袖,因此得到一条布条,将布条裹在柴火棍上,洒上随身携带的烈酒,再用火折子点燃。在这夜晚的荒野之中,你永远想象不到会遭到什么生物的袭击,因此一支火把是必不可少的照明用物,也是很好的防身之物。
叶云卿凭着火把的光亮看清脚下的路,拔出剑来削去头顶的障碍,顺着下山的方向走。她想,走到山下便安全了,马和茶树明日再取也不迟。
叶云卿想不到的是,这座山比她想象的大,也比她想象的难走。直到走得精疲力尽,叶云卿仍看不见什么灯火人家或者一条像人走的路。
该死,就不该下马来抓什么狐狸!
叶云卿悔恨交加地骂道。倘若不是那只该死的狐狸,她现在何必受这些苦楚。上山取茶树时她什么食物都未吃过,如今饿得难受便罢了,被这山间的树木划得满身伤痕。自从跟了花无讳便再没有受过什么伤,如今连区区这等皮外伤都让她难以忍受。
叶云卿只顾着抱怨,一不留神便踩着一条过路蛇的尾巴,那蛇当然不爽,折过身来便要咬她,却被她另一只脚狠狠踩着。
就凭你也想咬本王!
嗷呜!嗷呜……
野狼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叶云卿加快了脚步。虽说她带着火把又有利剑在手,但看天色不久怕是要有一场雷雨,倘若在这种情况下遇见什么野兽,打赢了也未必是好事。尽管一夜并不长,但还须未雨绸缪才是。
没走多远,天上忽然闪电不断,约摸过了一刻便有雨点砸下来,速度越来越快,雨势越来越大。叶云卿的火把湿了,她无法再看清前路。要命的是她连个避雨的山洞都还没找到。此刻她考虑的问题是到底还走不走?
继续走下去她有可能走到山下,也有可能找到避雨的地方,还有可能一脚踩滑滚下山崖。但留在原地等天亮再走,这似乎是个傻瓜才会选择的选项。难以抉择。叶云卿站在原地,看着一道又一道的闪电劈下来,决定往山下走去。
渐渐地,山路变得湿滑难行,叶云卿的头发和衣服皆被打湿了。饥饿和寒冷让她更迫切地想离开,她不得不扔下宝剑,扶着树枝加快了前行的脚步。
可恶的狐狸,等本王回允都,必定调兵遣将回来,将你……抓回去下酒……啊!
叶云卿的手似乎摸到一条滑腻的东西,她知道是蛇,急忙松手跑开,好在那蛇没有咬她。虽然逃脱了蛇口,但她却一脸踩滑,身边什么可以抓扶的东西都没有,便顺着山坡滚落下去。她几次试图抓着树枝或草叶稳住身体,但并无用处。
叶云卿终于停止了滚动,但左手却感到针扎一般的疼——她被蛇咬了!此时没有什么草药这类东西能救她,她撕开袖子死死扎住了手臂——尽管这可能让她的手残废,但可以保住她的性命!
叶云卿听着震耳欲聋的雷声,瘫坐在原地,放声哭了出来。她好像明白了什么。
是不是因为她太贪得无厌,所以为了想要的东西不择手段,现在终于遭到了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