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的存在和我们血族一样,都具有悠久的历史,而且似乎还和我们血族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一来我们从一开始就是不死不休的敌人,二来我们又有共同的敌人——西方教廷,所以有时候我们又是并肩作战的同盟,关系错综复杂啊,对狼人我们可是又恨又爱啊,想想都头疼。”约翰无奈地笑了笑。
“那狼人出现后没有把你们和西方教廷一起歼灭?既然狼人想当这个黄雀,那必然做了充分的准备的怎么可能让你们跑掉?”我理了理其中的关系道。
“你说的不错,狼人当初本来想一句歼灭我们,但是后来又出了意外,天不忘我们血族,哈哈哈。”约翰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
“什么意外?”我追问道。
“还是你们的那句老话:‘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黄雀之后,还有渔夫’。”约翰看了看我道。
“没想到吸血鬼对我们的语言运用的挺娴熟的嘛,这些词都能用的上。”狗子翻了翻白眼。
“承蒙夸奖,谢谢。”约翰向狗子做了个优雅的绅士礼后到:“我和汤尼来你们国家都有两百多年了,如果还学不会那我们岂不是真的是笨蛋了。”
“你还真坦白,我艹,两百多年了,两百多年是个鬼都能学会。”狗子一副原来如此的样子。
“对了,按你说的,狼族来了后围攻你们血族和西方教廷,后面又有什么势力来坐收渔翁之利,据我了解,在你们西方,无非就是血族,狼人和教廷之间斗得你死我活的,还有谁想灭你们?”我转移约翰的注意力,防止他被狗子激怒后对狗子下毒手。
“这个渔翁就是当时的各王国联军。”约翰淡淡的答道。
“王国联军,这?”我不禁一愣道:“当时的各王国不是都以西方教廷马首是瞻吗,教皇的权利可比国王的权利大多了,如果没有教皇的承认和支持,谁也当不了国王的。”
“的确是这样,但是你不要忘记一个事实,每个人都不会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中,当时的人类国家比较多,教廷为了满足自己的奢侈生活,不断加强对世俗国家的剥削压迫,使得当时很多王国不满,但是又不敢发作,但是有了这样的好时机,你说那些国王会放过吗?只要将教廷的高层一网打尽,再对付教廷的其他小虾米自然不在话下,只有推翻了教廷的统治,这样那些国王才能真正地掌握自己的命运。”约翰像一位智者般地解释道。
“但是人类的实力和你们比起来太弱小了,居然敢围歼你们。”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就像我和狗子在约翰和汤尼面前,简直不堪一击。
“你说的不错,人类的力量在我们的眼里的确是非常弱小的,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我们一个普通的血族完全可以对付几十个你们普通人类,当然人类之中也有实力强悍之人,比如说你们两个,遇到普通的血族,你们肯定能赢。”约翰不知道是赞扬还是在贬低我和狗子。
“承蒙夸奖。”我苦笑着摇了摇头。
“而且人类也有优势,比如说人多,还有非常聪明,能借助某些武器也可以更我们很大的伤害。比如说人类制造的锋利的刀剑,对我们的伤害也很大,穿上坚固的铠甲,能抵挡我们大部分攻击。”约翰无奈地讲到。
“貌似刀剑对你们来讲威胁不大吧,就算是砍在你们身上也不会让你们是去活动能力。”我直言道。
“嗯,普通的刀剑就算是再锋利,只要不是击中我们要害,对我们血族和狼人来讲,伤害并不大,因为我们血族和狼族的自愈能力很强。”约翰说完捡起地上的一把砍刀往自己手背割开一条口子,但是片刻这条伤口就融合起来,并恢复如常,没有一点伤痕产生。
“如果你成为我们的后裔,你也有这样的能力。”约翰将手中砍刀随手一扔道。
“那人类还敢围歼你们?”我岔开话题道。
“普通刀剑对我们没什么伤害,但是对教廷人员的伤害还是很大的,那些人可没有我们这样的能力。”约翰自豪地道。
“但是你们和狼人也是他们的敌人,在围歼你们的时候不可能每次都击中你们要害。”我反驳道。
“嘿嘿,我说了,你们人类是很聪明的,他们居然找到一种能给我们带来巨大伤害的办法,就是在制造刀剑的时候里面掺杂了银器,银器虽然不能直接伤害我们,但是能阻止我们伤口的愈合,这样我们也会大量失血,从而变得虚弱,然后再给我们致命的打击。所以,你们成为我们后裔后,最好不要被银器伤到,不然很难治愈。”约翰现在的口气就像是关照晚辈一样。
“但是人类大规模的调动军队这种事,你们和教廷不可能不知道。”我不禁发出疑问。
“哈哈哈……你很聪明,这种关键性的问题你都想到了。当时的那些王国每五年都会举行一次大规模的军队对抗赛,每次大赛的时候,每个国王都会派出一支五百人的军队参与比赛。正不巧的就是在这个大赛正准备举行的时候发生这种事,那些国王也不知道怎么知道教廷想灭掉我们的消息,你想想几十个国家,每个国家五百人,而且这些人都是军队中的精锐。在我们斗得你死我活之后,这些人再来围歼我们,希望还是很大的。”约翰给我解释了一番,解答了我的疑问。
“哎,不得不说,教廷选择围歼你们的日子太不是时候了。”我叹了口气。
“还不止这些,其实仅仅是人类,还不敢下手,人类敢对我们动手,还有其他依仗。”约翰笑了笑,明显看不起人类。
“什么依仗?”我问道。
“当时人类军队中还有很多巫师的存在,如果没有这些巫师,我想人类也不敢对我们和教廷动手。”约翰肯定地道。
“巫师?当时巫师人数可是很少的,难道也想统治世界?”我不解地问。
“当时巫师人数是很少,但是千万不要小看巫师的能力,一个强大的巫师肯依瞬间解决掉成百上千的人类。”约翰认真地道。
“按你说的巫师这么厉害,为什么人数那么少,还要联合人类才进攻你们?”我反问道。
“其实在很早的时候,巫师的数量是非常庞大的,最早的巫师相当于现在的医生,巫师为了治疗人类疾病,需要进行研究各种,比如说研究动植物的成分,哪些对人体有益,哪些有害;还比如说通过解剖人体来确定人类生理结构等等。在研究的过程中,很多巫师往往自己不经意间中毒,这些人要么死亡,要么被各种毒弄的面目全非。而且这些人为了搞自己的研究,往往很少出门,因此给人们一种神秘的感觉,特别是那些中毒被弄的面目全非的人,一旦被人看到,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恐惧。”约翰似乎对巫师很了解。
“你这么说的话,巫师是一种很崇高的职业了。”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道,在我的理解中,巫师一只是一个邪恶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