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飞听倾城说爱情,他愣了几秒。
“谭飞哥!你相信爱情吗?真正的爱情?反正我信……那天我们老板就讲了一个很美的古代爱情故事,他们都不信,就我心里相信。”
谭飞原本不想听倾城的话,但那句真正的爱情!那句是个好女人的话似乎打动了他,他看看白皙,五官精致得比一般女人秀美的脸,眼里是柔柔的爱怜,竟惺惺相惜起来。
“网络上的女人不靠谱,我可不信那些无聊极了在网上聊天,打发时间的女人。”谭飞的话已经柔和不少。
“你可以聊聊吗”见谭飞语气有所缓和,倾城柔声到。
“这个女人叫飞花,和你的名字多有缘,是我用心为你选的。”倾城嗲嗲的声音让谭飞心里对他选的女人不觉好奇起来。
谭飞看着倾城认真的样子,语气平静了许多:“你可真行,还在网上为我找女网友……”谭飞说到女人想起家里的媳妇,想到她矮胖的样子,他真的能在网上有一份真爱吗?
谭飞有些动摇了,虽然有些怀疑甚至生气,可谭飞心里也想尝试一下,送上嘴的肥肉那个男人不想要,谭飞低头看着倾城将笔记本打开,上了QQ。
“谭飞哥!“一念执着”就是你的网名了,这个QQ是我为你申请的。密码我告诉你,我以你的口气和她聊了几次。”
“你看叫飞花的女人在线呢。”倾城指着屏幕上的一个彩色图片。
见谭飞已经没了怒气,倾城放下手里的机子,推着谭飞的肩膀撒着娇到:
“谭飞哥,别搬走啦,和我合住多好,你会有一个女人,我也会找到我的爱人。”倾城没继续说,他看着谭飞,谭飞抬头看着倾城真诚的美丽脸,谭飞没说话,但心里已经同意。
“你保证,以后不打扰我的生活,倾城?”
“保证,谭飞哥!”倾城的语气轻松不少,声音还是娇柔入骨。
“人家以后就是你的小妹还不行吗!”倾城用身体靠着谭飞,娇羞着。
谭飞哥;“看看以前的聊天记录,我只和飞花聊了几次,都以是你的身份。”
谭飞看着显示器上的聊天记录。他不知道这几月以来倾城一直默默的在为自己找着一个真正的女人,一个“他”认为的好女人。谭飞不知道自己是该感谢倾城还是该训斥倾城,老婆玉英的样子再一次在他脑子里一闪。
谭飞一个人在外打工已经有近十几年,不能说他心里没动过找个女人做情人的想法,就凭他谭飞仪表出众的外貌,他自信自己找个女人不难,难得是找一个彼此喜欢的人难。
虽然家里的老婆让谭飞不是很满意,但是女儿已经有十岁,为了孩子凑活过的想法已经在他心里根深蒂固。
今天,倾城为他找的女网友让他内心起了不小的波澜。
倾城感觉这个“飞花”一定会喜欢上爱上他的谭飞哥,倾城已经将谭飞的大致情况说给飞花,仅凭谭飞一八五的身高,已经让飞花浮想联翩,何况谭飞还有英俊如刀削的一张脸,谭飞的颜值绝对不会输给任何一个男人。
其实倾城不知道,如果不是谭飞的身高有一八五,他会成为万人瞩目的国旗护卫队队员,当时谭飞身高一八二,结果到最后测身高,没想到谭飞竟然长了三厘米,比人家一八二的标准身高多了三公分。
谭飞对自己也很有自信,都说男人四十一朵花,谭飞正是花苞乍开时节,娇艳芬芳会有时,太老的不香,太嫩了没有味道。
这年他三十七岁,刚刚最好的年纪。
“谭飞坐上床,将机子抱上膝盖嘟嘟嘟嘟轻轻的键盘打字声响在这样一个春天静谧夜晚。
早晨,艳艳的阳光预示着春天的来临,空气变得温暖,风也洋洋柔柔嫩嫩的,谭飞将车子停在太子家楼下,几分钟后太子走下楼梯,车子驶出小区不远。
“今天你到那家KFC去看看那个”小倾城”的情况,他该开学了吧?”太子象在自语其实却是在命令谭飞,谭飞听出太子语气中的焦急,想想从东宫被封到现在已经有半年多了,太子一定心洋难受,欲火中烧。
“嗯!他白天要上学,晚上再去不迟吧。”
“那也好,晚上我们一起去等着,不信他小倾城能飞出滨海。”谭飞闷头开车,车内一阵沉寂,谭飞又习惯的打开收音机。
“喂,老四啊!朋友要你办的那件事怎么样了?”太子拿出手机和老四讲着话,谭飞坐在驾驶位子,透过后视镜看到了他熟悉的太子,那个在东宫的最真实的满脸欲望的太子。
太子没想到“小倾城”真的没来KFC上班,一个看上去比小倾城大几岁的也算清秀的小女生说,她要过几天才来。不过这次太子问出了小倾城的真实名字,他仿佛看到可爱的小鹿已经林中在静静的吃着青草,他正是那个隐蔽在树后聪明的猎手。
送过太子,谭飞回到自己租住的家里,倾城好久都是一个人闷在房间里,谭飞终于可以放心了,不用再躲躲闪闪的无法面对倾城,他自己说不出网聊的好坏,却能感觉出一种异样的乐趣,出于好奇还是什么心态他也说不清,他打开了笔记本,看到倾城为他找的叫“飞花”的女人在QQ上挂着,他点开“将一个咖啡的QQ表情发了过去。美女,你好”心里想着,太子的猎物没等到,我却得到了一条美人鱼。
可惜叫飞花的女人一直没有回复谭飞。
这天清晨,与谭飞相距不远的滨海嘉园。
兰馨将门重重的关上,高跟鞋在楼梯上传来“哒,哒,哒”清脆有节奏的回声。
阳光洒洒洋洋的照在路边的行道树上,在路面上留下斑斑驳驳的一元钱样的圆点,这些细细的碎银总让米兰想要有拾起的冲动,就象拾起过往的时光。
这是第几次争吵,兰馨以全然不记得。
路上车来车往,为名为利为生活,一辆汽车飞一样的从身边驶过,兰馨恍惚一下,才发现人行路上的红灯已经变绿,人们不紧不慢的奔赶着各自的生活。
办公室还没有人来,原本就寂静的四楼更加显得空静没有生气,兰馨打开门,再熟悉不过的几张桌子,桌子上的电脑是最近更换液晶的机子,打开机子,打开饮水机,烧水的声音霎时嗡嗡的传来。
窗台上的吊兰到是长的生机勃发,绿色的叶径枝枝蔓蔓垂到了地上,七点三十分,主任准时到达,七点四十分,丁香浑身散发着香味飘进办公室,虽不是大牌的香水却也芬芳着自己,熏染着别人。
丁香个子高高的,略为见瘦,都说骨感的美女要过时,可丁香还是被公司大多数女同事羡慕着,丁香虽然骨感不过该丰满的地方还是丘壑难平,不然前任老公也不会对美女一见钟情,长相也算很对的起群众。眼睛是丁香最为自豪的,不但大,瞳孔黑里带着褐色,第一次见丁香的人都会想到她是新疆人,眼睛深凹皮肤雪白。
据说丁香原来在一家大超市打工,因前老公的一次买烟,结下一段姻缘。老公早就在几年前肝癌去世,丁香一人领着一个三四岁的女儿生活。
前几年,公司为迎接奥运有一个大型的马拉松活动,丁香参加,就是在这次马拉松上,丁香认识了现在的老公,一个四十开外,像只小老鸭样精瘦的中年男人,从此丁香的生活起了翻天腹地的变化,每天不是哼着小曲就是带着花香,一副性满足后的扬扬快乐。
“小兰你看我新买的黄金手链。”兰馨看到她白皙的手腕上果然多了一根有表链一样粗细的金光闪闪的手链。
“啊,这么粗一定很贵吧!”
“不贵才两万多点儿。”
“好看吗?”丁香得意地问着兰馨,眼里是难掩的自豪。
“挺好看的,真漂亮。”
“这么值钱还不好看。”主任一边拿起杯子放茶叶一边说。
“现在黄金降价,中国大妈都买的断货了,你也小捞了一笔——丁香。”主任端着杯子说,大妈由为加重。
“哪里啊,是我老公给我买的,说是给我的生日礼物。”丁香经主任这么一问,更加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眼里嘴里早以鲜花怒放满园芬芳,手腕转动着自我欣赏着黄灿灿的金手链。
“哎!兰馨,前几天我从网上买的衣服今天到货。”
“是吗!等到后看看啊。”
不用等,兰馨隔着桌子已然看到她身上那些网上买来的几十元一件的劣质衣服,再加上手腕上黄橙橙的大金手链,兰馨总会想起市场卖菜的大妈大姐,省吃简用买个大耳环、大项链,大手链,全都戴在身上以示自己是有金饰的有钱人。
在兰馨眼里,这样的穿着浑身上下彰显着浮世的花香,大街随处可见被仿制的流行惟妙惟肖。
如果将丁香淹没于人群绝对的入流,够味。
想人家很喜欢黄金,你到真心夸夸人家,可是真的不能随意开口,不然又是一上午的时间会听到丁香不是前老公就是现任,对她多么的好,她在家什么都不干一副市井女人的幸福感洋溢在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