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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四十一、窃取人生

作者:奔放的招财猫|发布时间:2023-07-26 12:30|字数:2843

  在早晨慌乱的闹钟中不情愿的起床,梦游般刷牙洗脸,到楼下或者附近买一份早餐,然后追公交或者挤地铁。打卡,上班,对手里的工作没有丝毫兴趣,甚至没有丝毫感觉。加班或者下班,回到家随便吃口东西,窝在不算舒服的沙发里,寻求夜晚里最后一丝舒服。有时候不想回家,在大街上瞎逛,没有一个想去的地方,又有时候被同事或者朋友喊去吃饭,大家都低着头玩手机,朋友都在手机里,那面前和旁边的人是什么关系?吃完饭的惯例得再换个场子,唱歌或者继续喝酒,然后在清晨结束,却又是一天的开始。

  大多数人的一天是这样开始的,也是这样结束的。

  “我觉得我的人生就是一潭死水,总觉得别人的人生熠熠生辉,特别羡慕,于是——”李绮说到这里停了下来。

  “于是什么啊?赶紧的,别吊人胃口。”王也像听戏一样,边嗑瓜子边催促道。

  “我偷走了别人的人生。”李绮说,“但是,现在,我不想再做别人了,想做回自己。”

  嗑瓜子的声音停了下来,整个记忆修理屋都安静了。

  “你偷了谁的?”许愿问道,语气淡然,与古灵精怪王也鲜明对比。而我更关心的问题则是怎么偷的?

  “我最好的朋友,罗杰。”李绮回答。

  “你偷了你最好朋友的人生?”王也把瓜子放下惊讶道,她最在乎感情方面的事情了,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

  李绮点点头。

  “你为什么偷?”许愿又问,语气依旧,我关心的仍旧是他是如何做到的。

  “羡慕。”李绮回答,“我羡慕他所拥有的一切,出身、家教、自信、优秀,以及他的女朋友。”

  李绮顿了一下又说,“罗杰的女朋友叫程余,我一直暗恋她,她跟我女朋友也是好朋友,闺蜜,不对,我女朋友叫张青青。”

  “哇塞,好乱。”王也说。

  “等一下。”我打断众人,“我能问一个问题吗?”

  “说呀,嘴长你脸上。”王也说。

  “你是怎么做到的?偷走别人的人生。”

  李绮环顾了一下这里,最后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有人帮我,像你一样的人。”

  “我?”

  “我没见过他的脸,但是身高体型举止说话的声音等等,都跟你很像。”

  “我?”我又重复道。王也看着我,许愿也看着我。

  “他帮我窃取了罗杰的记忆。”

  跟我很像的人?身高体型举止说话的声音,就连能力都一样。不,他都能力远比我高,窃取一个人完整的记忆就连许愿也勉强做到吧。

  这人会是谁?是上次那个人吗?还是另有其人?

  王也仍旧看着我,看的我心里有点发毛,“绝对不是我,我这是第一次见李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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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多小时以前,一个人推开记忆修理屋的门,他叫李绮,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李绮二十多岁,称不上难看更称不上帅,带着一副高度近视眼镜,个头不高,很瘦。他告诉我们他是做新闻编辑的,负责公司新闻网站的新闻更新,其实工作极其无聊,就是从别家的新闻网站上找新闻再复制粘贴到自己公司的网站。

  收入不高,更是没有任何存款,有时候还需要套现信用卡。

  他有一个女朋友,叫张青青,有点胖,没什么特点,跟李绮一样普通。

  不过据李绮说,是张青青主动追求他的。至于,张青青究竟喜欢李绮什么,那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反正我们知道的是李绮不怎么喜欢张青青,可以说是无感。

  同意跟张青青在一起完全是因为张青青的闺蜜,程余。

  李绮暗恋了程余五六年,从大学开始。

  我们看了程余的照片,确实漂亮,身材也好,如果不是知道了她是学油画的还真以为她是一位嫩模。

  “我一直觉得这么瘦胸还这么大一定是假的。”王也看着程余的照片酸溜溜的说,说完又看看许愿。

  “货真价实。”李绮说。

  “你怎么知道。”王也不服气。

  “额……”李绮被噎住了。

  “哦。”王也低头看看自己,不高兴的走开了。

  “你喜欢她什么啊?”我好奇的问。

  “首先是漂亮啊,再就是骄傲,我就喜欢她那股骄傲劲儿,特迷人。”

  我点头称是,“没错,我也喜欢这种不食人间烟火型的。”

  “我不骄傲。”许愿冷着一张脸突然说道,弄得我脸红了。

  嘎嘣嘎嘣,传来一串声音,是王也在吃黄瓜,边盯着我边吃,吃得咬牙切齿的,好像跟我有杀父之仇要把我生嚼了似的。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你们四个。”我问。

  “我跟罗杰是邻居,老家也是一个地方的,小学是一个学校,小学以后一直到大学就不是了,他后来一直上的都是当地最好的学校,毕竟罗杰家家境好。程余大学跟我同年级不同专业,她是美术系学油画的,张青青跟她是同班同学,我是学的新闻。我们四个发生交集起始于一个周末,罗杰来看我。”

  李绮喝了口水,继续说,“我请罗杰在学校食堂吃饭。食堂有那种小灶,类似于小饭店,有大厅和包间,专供学生们聚会用的,我们就是在那里遇见程余和张青青的。我永远记得那天程余穿着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和白衬衫,领子微微外张,露出深深的锁骨,还有她的脖子,她的嘴角,她的眼睛,像秋水一样的眼睛,晶莹明澈。是在一个拐角,我跟罗杰有说有笑的往前走,没有注意前面,撞到了程余,是罗杰撞倒了程余,不是我,罗杰向程余道歉,程余微笑着说没关系,当时,我整个灵魂就掉进了她的眼睛里。”

  “一见钟情,我就是一见钟情。我觉得一见钟情是最幸运的,茫茫人海,你就那么遇见了她。不过对我来讲也是最不幸的,因为我知道我跟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虽然近在咫尺,但是我仍旧觉得她离我很遥远很遥远,模糊得只能看见背影的那种感觉。我也终于知道什么是天生高贵以及天生骄傲,我更知道了,我注定只能仰视她。其实幸运的还有罗杰,他才是最幸运的,因为他不仅遇见了自己的一见钟情,遇见的那位姑娘也对他心生好感。还有比这更幸运的感情吗?”

  “我正沉浸在胡思乱想各种假设中的那会儿功夫,罗杰已经邀请程余共进晚餐了。恍恍惚惚进到包间里我才发现程余身边还有一位姑娘,她向我打招呼告诉我她的名字,张青青。吃饭的时候我一直不敢抬头看程余,只听着罗杰与她谈笑风生,罗杰知道她是学油画的后跟她聊起了油画,百分之九十的内容我都听不懂,那时候我真的想钻进地缝里去,后来想想根本不用,也许她根本没有注意到我,我就像是透明的,飘在空气里,不,就是空气。倒是张青青一直冲我笑,时不时跟我说几句话,全程她好像一直很开心的样子,也很乐意跟我交流,我想大概是她觉得我们是同类吧。她有点胖,挺可爱的,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当时我很感谢她,至今我都很感激她。”

  “后来罗杰跑你们学校的次数就多了?”我试探着问。

  李绮点点头,“从一个月两次到一个星期一次,后来一个星期三四次,再后来干脆就在我们学校旁边租了套房子,住在那里。”

  “反正后来程余就搬了进去,我帮忙搬的家。那天程余穿着一件长裙,精致漂亮,在一旁指挥着,我就像一个搬家小工一样,卖着力气,我差点都信了自己就是个搬家小工了。我是一片荒原,寸草不生,而她必须盛开芬芳。”

  差距不是最致命的,深知这种差距永远都无法填平才是最难过的吧。

  这时王也拿胳膊肘碰了我一下,我看向她,不知她什么时候不吃东西了,换成了画板,上面画了一张李绮的油画头像,在哭着,表情很镇定但是眼神极度伤心,。

  我瞪了她一眼,让她别调皮。

  “她们两个在一起后,我跟张青青也在一起了。她主动的,在一次罗杰组织的聚会上,那时候她跟程余刚在一起不久,叫上我跟张青青,一个是罗杰的发小,一个是程余的闺蜜,大家海吃一顿。张青青喝了很多酒,我象征性的拦了一下,她说她喜欢我,在一起吧,我看了看张青青又看了看程余,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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