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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罗俊杰和孙爱奇

作者:Hakula黑|发布时间:2017-07-30 13:30|字数:2559

  又墨迹一下,李鑫才转过身慢悠悠的说道:“这位拿环首刀的先生,也许咱们一起上还能打败他,但是那个用唐刀的,就算再多几个人帮忙,我们也绝对不是他的对手。所以如果你们还想活着,就别再拱火,尽量拖住时间等队长他们回来。不过就算他们回来,也不见得好使。”

  对这番话我有点诧异,他能看出小七身手好这没什么,但他要是知道该拖时间的话干嘛还说出来。

  不过这话对那几个学生来说十分刺耳,其中以小个子王点为最,他立刻就不乐意了,大声骂道:“姓李的,别以为自己会两手就能怎么着!我告诉你,以前我就看不起你,现在我更TM看不起你,亏你会点功夫,瞧瞧你怕那德行!居然说队长他们也不好使了!”

  几个女生本来对李鑫的看法有些改观,但听了这话也是个个皱起眉头,不悦道:“就是嘛,你怎么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李鑫对他们的批判丝毫不予在意,只是又慢条斯理的对我说道:“刚才听浩哥说过,您还有队员在楼下对吧。是这样,我们的队长和两个大哥身手都很好,如果他们已经回来,并且遇到了您的队员,那现在您觉得动手杀我们的人合适么。”

  呦呵,这小子还跟我玩上了。

  李鑫继续道:“也许您觉得现在立刻杀了人然后再下去就可以了,但我想说,即便我们打不过你们俩,但这么多人里跑掉一个还是没问题的,尤其您现在的目标只有许浩一人,并不想对我们下杀手。现在您楼下的队员和我们的队长还都不知道这里发生什么事了,所以只要我们跑掉的那个人在你俩之前跑下去,那么无论是给我们队长报信,还是去蒙骗您的队员从而对他们造成威胁,都将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您说对么?”

  我忍不住轻笑出来,道:“小子,你这是逼着我把你们全都杀了昂。”

  未等回应,我的余光忽然看到小七扭头望向门外,于是顺口问道:“怎么了。”

  小七转过身子对着门口,说道:“有人上来了。”

  这时前面的李鑫露出一个更加皎洁的笑容,仿佛是孩子偷吃到糖果一般,说道:“杀我们?呵呵,你没机会了。”

  我气,这会我才意识到,原来这小子跟我说话的内容并不重要,他的目的从一开始就告诉我们了,他在拖延时间!而正是他这种‘坦诚’让我心存一丝顾虑,才顺着他的话听了下来。

  没工夫再理这小子的诡计,我提着刀站起来向旁边挪了几步,保证不会被学生们偷袭,然后冷眼望着门口。虽然还不知道来人的数量和装备,但我也没有太过紧张。如果来人均使用冷兵.qi的话,真夜和唐刀也不是摆设;如果对方携有qiang.支,那么小七的飞刀和身边这些学生也可以保证我俩的安全。

  直到这时,我才听到楼道里传来急促的奔跑声,而且听上去有很多人。不消片刻,一个人影便飞现在了门口。

  那人扶着门框往里看了一溜遍,才边喘着气边回头对后面追来的人说道:“我、我跟你说啊,咱来的正好!”

  第一个跑来的人正是狄岩。

  接着又有三个男人跟了过来,再后面才是我的队员们。

  不等众人多言,那三人的其中一个直接挤进了门口,他手里拿着一根精细的铁棍,瞪着我不可思议的问道:“老五!?”

  我看了看面前这人,也不禁瞪圆了眼睛,熟悉的称呼脱口而出:“老二!?”

  “哎呦我C!”那人啐骂一句,迈步冲到我近前,仔细的上下打量着我,脸上带着说不出的惊喜。

  我也同样如此,真的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甚至没想到这辈子还能遇见他!

  这人名叫罗俊杰,是我在大学里住同一个宿舍的兄弟。俊杰的尊容跟他的名字‘略有不符’:一头天生的犀利卷发就算剪个3毫米的卡尺也能看出明显的‘漩涡’;眉毛下面那双英气的大眼睛却在高中时就‘镶上’了一副高度数的眼镜;上下两片嘴唇厚的就像是来自遥远非洲的朋友……

  那会我们宿舍六个人,从入学第一天就按生日排出了大小,我排在第五,而俊杰则是排在了第二。虽然那时候他经常抗议不让我们叫他的排名,但我们还是有选择性的叫他‘老二’或是‘二哥’,当然,后面这个称呼只有在让他帮忙买饭的时候才叫。

  那时根据罗俊杰的外表和宿舍排名,他光荣的成为了我们系里外号最多的人,除了同宿舍的叫他老二、二哥,外面还有叫他卷毛、小卷、银TM、小非洲、卷姆斯邦迪……等等等。

  脑中飘着一个个外号,我在和罗俊杰对视一番之后,不约而同的抬起自己左手拍在一起,用力的抓住对方。没有任何言语,我们就用这种方式来抒发重逢的喜悦。

  这个时候我俩不能张口说话,因为如果开口的话,他说的一定是——

  ‘没天理了!你个S.B居然还TM活着!’

  而我的回应会是——

  ‘你M的!这两个月你丫居然没Lu.管Lu死!?’

  我们就这样‘各怀心事’的站在一起,谁也没有说话,脸上挂满了喜悦……

  “哎?这不是小石吗?”

  这时三人中的另外一人开口了,话音未落他便走上前来。

  我仔细一看,这人长得颇为帅气,而且精神十足,尤其那一双眼睛足够勾走各种姑娘的香魂了。

  “孙、孙大圣?”我诧异道。

  “呵呵,好熟悉的称呼啊!”那人笑道:“还真是小石,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

  我气,今什么日子,遇到这么多熟人?

  这个人叫孙爱奇,曾经也是我们大学的,不过他比我大两届,我大二的时候他就毕业了。这个孙爱奇当初真可谓是我们学院的风云人物,文武双全。大部分学生第一次进校门还不知道班主任是谁,就都听说他的名字了。那时他的名号在我们学院,乃至整个大学城,都是排名第一的。

  孙爱奇人长的精神,性格幽默大方,学习也好人缘也好,在学院曾多次连任院学生会主席、院篮球队队长、体育部部长、散打社社长等等等一系列的官职。而他最出名的就是玩篮球,每次学院内部比赛只要有他所在的队伍,那绝对是要拿冠军的。

  在孙爱奇的篮球技术中以扣篮最令人神往,虽然学院里能扣篮的人不少,但是都不及他的风采。那起跳的高度,飞跃的身姿,凌厉的速度,一切的一切都为他赢得了全校的目光。加上他在各个领域都能叱咤风云,所以全院师生便为他起了一个响当当的称号——孙大圣。

  孙大圣毕业之后,他的故事仍像传说一样流传在整个学院之中,而且我听说有人还把他写进了校园言情类型的小说里……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是个bug……

  在大一的时候我就加入了体育部,正好赶上孙爱奇当部长的最后几个月,他对我们都挺照顾的,所以印象还不错。后来为了忙活毕业的事情,他便辞去了部长的职位,打那以后基本上就没再见过了。

  “队长!”

  一声断喝将我从回忆中抽了出来。扭头一看,是那个王点,他正看着我旁边的孙爱奇,欣喜的喊道:“队长!你可回来了!!”

  他就是队长?我又仔细看了看孙爱奇,以他的本事,当个队长肯定没问题,我却没想到会是相识的人。而且还一下碰到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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