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三】 “回去吧。” 他拉起了我,离开了那片林子。 外面依旧下着雪,草坪上,除了只有我们的脚印而已。或许,川红是踩着我们的脚印离开的,或者,她只是找了个地方藏了起来。我不明白,为什么?她既然这么想念烟火,为什么又要离开?“酴?。”公孙走到了我的前面:“之前论坛上面说的,是真的,对吗?川红,你所说的川红,就是烟火的女友,是不是?”我推开他,继续向前走,同时撂下一句话:“你愿意这样想,那么你请便。我原以为你是烟火的好友,没想到,你也和那些人类一样,让人恶心。”他似乎明白自己触及了什么,于是不再说话。 回到家,我无视了公孙,独自坐在电脑前,在键盘上敲出这样一段话: “我所怀念的,满满的记忆,始终都是围绕着一个人。或许我并不了解她,或许她并不熟悉我,或许她做过很多让人难以想象的事情。但我依旧愿意相信,并且是毫无条件的相信,她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正确的,从未妨碍到任何一个人,也从未上海过任何一个人。只因为,在我片面的世界里,真正出现过的,也就只有这个人而已。哪怕她现在已经消失,却依旧不会有人能够抹杀过去发生的一切,哪怕是回忆,也比现实真实。这就是回忆,剔去那些世俗的细节,留下的,仅仅是好的东西而已。”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站到了我的背后,看着我敲出的这一行行字。然后轻声的问我:“我依旧没有办法理解你们之间的这种感情,真的,我想了很长一段时间,无论是她的文字还是言语,从来都没有提到过你——这么特别的名字,如果提过我不可能完全没有印象。在她的心里,你是否有这么重要?” 点击保存,我关掉了显示屏。 看着眼前一片黑暗的屏幕,我说:“我从未奢望她的心里会有我的影子,哪怕一丝一毫。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是不是对方不曾在意过你,你就也不会在乎对方?抱歉,我不是。这么多年,于我而言,这世上不过只有她一个人,换句话说,她就是我的整个世界,没有什么比她更为重要,就因为这个,也值得我继续纪念。没有人,比她对我更加好,或许有些事情她自己也不曾有记忆,但是我记得,这就足够了,其他的都不重要。”听了我说的,公孙若有所思的站在那里,不说话。 再坐了一会儿,他就走了。 什么都没有说,甚至于走的时候都没有带上门。大抵是我这里太过无趣,所以留下也没什么事情做吧。自从搬进这里之后,这地方是鬼屋的说法越加的严重。每每我从屋子里面出来,门外的人总是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我头上有犄角或者是我身后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有一日清晨,一个推销的敲我的房门,一开门,那人便被我吓了一跳。后来去照了照镜子才知道,大约是被我的面无血色和一身白衣吓到了。很偶尔的,我会穿着她以前的衣服出门,尝试着感受人们看着我的目光。 我不知道我幻化出来的模样是否美丽,但是,每当我穿着她或蓝色或黄色的衣裙出门的时候,总能感受到那种目光的聚集。或许,那时候她穿着这些衣服,在旁人看来,也是那么的耀眼。这世上最无辜的颜色便是白色和黑色,无论是在白日里穿着黑色,还是在黑夜中穿着白色,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怪异。白色最好还是出现在白日里面,这样看起来这个颜色就不会那么的冷;黑色最好还是隐藏进无边的黑夜,这样才足够安全。万事万物都有其归属,还是顺应天意的好。 这天,QQ上突然有人加我。 原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对方似乎很坚持,反反复复的加了好几次。最后,我忽然发现,那人的验证当中留了这么一句话:“我是你的读者。”这个人并不是来找我的,而是烟火。还有人记得她?犹豫了一下,我点击了确定。刚刚加上,对方立刻开口了。“你在吗?我是你的读者,好不容易找到了你的QQ号。我并没有想要骚扰你的意思,我只是很喜欢你的作品,想跟你聊一聊,可以吗?” 我沉默了一会儿,在键盘上敲出一行字: “我不是烟火,她已经死了。” 【六十四】 这句话发出去,对方很久都没有回答。 我原本以为那人已经下线了,没想到提示音忽然响了起来。对方说:“你在开玩笑吧。烟火,我听说你一直很喜欢开玩笑的。”我没回答,而是打开了网页,登陆论坛,将论坛的地址复制,发送给了他。我说:“不相信的话你可以自己进去看。”许久之后,对方才说:“那,你是谁?”我道:“我是那些帖子的发帖人,也是烟火的朋友,我叫酴?。”对方说:“你好,酴?,我叫小沫,是烟火的忠实读者,我很喜欢她的文章。”有些沉闷的味道,不知道要和对方说什么好。 后来。 小沫说:“我找了很久,才通过一些同样做写手的朋友找到了烟火的QQ号。因为最近一段时间都没有看到她的文章,所以才鼓起勇气想要找找她。没想到……我居然都不知道这件事情,对不起,我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她居然,已经过世了。太,太让人意外。”我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一切都是注定,也不必太过惊讶。我很高兴看到有人因为她的文章想方设法的来找到她,如果她知道,想必也会觉得安慰。毕竟,她这一辈子,最在乎的之一,就是文字了。” 同样,这也是我所感到欣慰的事情。 似乎小沫对于她的文字很熟悉,一个个故事都如数家珍,甚至于一些极小的细节,她都能够清楚的说出来。若是烟火知道,那想必一定会很高兴。所有的之前的努力终于变得有意义起来,哪怕只有这么一个人,却依旧感到无比的欣喜。我对小沫说:“谢谢。”她似乎很奇怪:“谢谢?谢什么?”我没有回答,而是问:“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看她写的东西?”她没有回话,而是发过来一个文档。点击保存,收取结束之后打开,那是一条很长很长的截图,仔细看才发现,那是她在网站上,所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几乎险些连我都遗忘了的东西。 她说:“这是我第一次注册登陆那个网站的时候看到的,当时我就被她的文字所吸引。后来,看她的文字,我始终还是对第一篇念念不忘,很惊艳,我怕万一有一天会找不到,所以,我就将这些东西截图保存了下来。”我依稀记得,她写第一篇文章的时候,不过二十多岁,那时候还有些青涩,当别人称赞她的文字的时候,她会不好意思的说自己还需要多历练学习,那样的青涩。当岁月流逝,时光在她身上留下的东西很多,只是心境,大约再也不负当年。 后来,小沫告诉我,对于烟火的死,她感到非常难过和震惊。难过的是,烟火还不到三十岁,却已经离开这个世间;震惊的是,这样好的一个作者,居然在离世之后这么久,她的读者都不知道。“我将这件事情告诉其他喜欢她的朋友,大家都很震惊,我们这里居然都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太意外了。”小沫这么告诉我的时候,我到不觉得有什么:“沫儿,你应该知道,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缺写手,所以,或许在别人的眼里,她并没有这么重要,只是因为你喜欢她,所以才觉得她重要。” 或许我说的太残酷,但只有残酷的,才是人生吧。 她问我:“你了解烟火吗?从她的文字里面我看到了很多的落寞,好像她的生活很无奈,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有的只是她自己,她所看到的事物,以及她自己的想法。所有的一切都围绕着她自己,我并不是说这样有什么问题,只是看起来,很孤单。”孤单吗?回头看看一片黑暗的屋子,眼前的光源只有电脑的屏幕。这么些年,她不也是这个样子的吗?一个人生活,到夜里的时候也不开灯——除了自己,没有别人,也就没有必要开灯。有眼前的这点光,就够了。 【“我并不了解她,如果说接触的话,作为她的朋友,我什么都没有办法给她提供帮助,你说她落寞,是的,她始终很落寞。因为不会有人在家里点着灯等着她,无论多晚,无论什么时候,她总是一个人,这也就是为什么,她的文字里,只有她自己。只因为,对于她来说,她自己,就是整个世界。这世上不少这样落寞的人,不过我想,现在,她应该不会那么孤单了。在那个地方,有她的亲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