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若冠回答:“我柴家有一件前朝太后御赐的金丝软甲,名叫珍珠衫,刀枪不入、雷火不侵,乃当今的一件稀世珍宝。不料三年之前,这宝贝突然被窃,盗贼却不翼而飞。我家这宝贝何等贵重,是以从未示人,除了我家人,谁也不知道。我等推测,定是家贼所为。珍珠衫被盗当晚,所有当值管事人员均被搜查,依然毫无线索。谁知不日后,管家杜三难不辞而别,从此不知所踪。再蠢之人,也想到了定是这厮偷了宝贝,不知以何种手段带了出去。杜三难从此改名换姓,做了缩头乌龟,天下悠悠,如何去找无异于大海捞针。家父忧劳成患,不久命染黄泉,无疾而终。找了整整三年,竟然在包大人府上找到了这畜生,有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真是天意,天意呀,哈哈……”
包拯于此事早已了然于胸,只是少了个见证,如此一来,破案更是如虎添翼、手到擒来,当下好心劝退了柴家大公子,声称一定为他家做主,将这卑鄙无耻的恶盗绳之以法。
陆老板,即杜三难,好似已经奄奄一息,再也回天乏术,索性任其自然,引咎待死,黯然道:“启禀大人,这珍珠衫确实是我偷来的,你要如何炮制我,小人也是罪有应得。但若将害死秦氏的罪孽加诸我身,自然是屈打成招,恐怕难服天下之心。”
“是吗?”包拯凛然道,“秦氏案发当晚,客栈之中只有客栈老板、老板娘、店小二和你,其他三人要么有不在场证明,要么没有作案时间,唯独你,作案时间有余而不在场证据不足。本可直接定你的罪,但苦于缺乏动机,然此珍珠衫一事,便是最好的动机。本府以为,这秦氏乃是被其丈夫陈世美派人害死,却不料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最终还是死于非命。只不过让她付出生命代价的乃是这一件衫子。生命何其脆弱,竟抵不上一件有价可估的物品,诚为悲哀。”
杜三难眼前陡然一亮,好像看到了曙光,精神一震,大声道:“大人冤枉啊,小的也没有作案时间。店小二下楼后,我便紧随其后,出了客栈,直到客栈老板上楼询问所需时方才回到天字四号房,却又如何加害秦氏?”
终于到了这个案子中最诡谲难断的一环,包公黑脸上泛起一阵潮红,莫名的兴奋,哼了一声,冷笑道:“店小二拒绝了你的要求,之后你可将信的内容告知了他?”
“启禀大人,当然不会。”杜三难语气决绝,宛如临阵受命一般。
那店小二突然被蜂蜇了一下似的跳了起来,神色惶恐之极,双目中尽是恐怖之色,颤声道:“这……这……”
包拯眼见好戏即将上演,当即推波助澜,通过店小二再度将杜三难推上了风口浪尖,道:“店小二,你将杜三难的那封信背诵一遍,若是差了一个字,定取你狗头!”
店小二吓怕了,再也不敢撒野,小心翼翼的背诵杜三难写给郭文台的信笺内容,虽然语速音节声色差强人意,但字字句句不敢稍有差池,一字不错。
包拯不再理会堂下瑟瑟发抖的两人,望着公孙策,笑眯眯的问:“公孙先生,此刻是否已然知道这杜三难玩的雕虫小技?”
公孙策茫然不解,摇摇头回答:“大人是说,杜三难在韩琦严密监视之下为何会突然现身在天字四号房一事吗?说来惭愧,学生尚被蒙在鼓里。”
“你可还记得,当时我说过的一段时间空白?”包公故弄玄虚。
“学生是知其然却不明所以然。”公孙策以不变应万变,见怪不怪,只等包拯其怪自现。
“其实把戏说穿了,简直不值一哂,贻笑方家。”包拯笑道,“韩琦三进三出客栈,目光所及,遍布客栈内外,可以说一只苍蝇飞进来他也会察觉,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大活人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客栈却没能察觉。还记得韩琦二进客栈后伏在横梁上,亲眼看见店小二提着桶走进了客栈。之后,便是我所说的那一段时间空白,韩琦眼睁睁的看着杜三难紧随店小二走进了客栈而不为所动。”
“这……这不可能,”公孙策简直难以置信,“韩琦不是瞎子,再说,杜三难紧紧跟着店小二进了客栈,岂不是戳穿了西洋镜,立时被人察觉,况且客栈老板当时准备下楼,岂不撞见?”
“你所说的一切都不会发生,因为,”包拯卖了个关子,沉吟了片刻才道,“店小二就是杜三难,这不过是姓杜的使的一个障眼法。”
公孙策面有惭色,道:“韩琦看得真切,店小二便是店小二,如何会是杜三难?学生愚鲁,此时仍在似懂未懂之间,亟需大人醍醐灌顶,以开茅塞。”
“你且想想,倘若有人在韩琦如此监视之下进入客栈,除了店小二外别无他人,既如此,再一思量,答案便昭然若揭。”包拯如醉甘醇,已有飘飘然意,道:“店小二出门去倒夜香乃是极其自然之事,由于太过自然反而不会有人在意。这便是我所说的心障。只见店小二提着桶走进了客栈,谁也不会去多想一想,在韩琦如此严密的监视之下,他是何时出去的?若是深究下去,怕是经不住推敲的。店小二并未在韩琦监视下走出客栈,那么他是何时出去的呢?当然是韩琦并未监视之时。试想,韩琦最后看到店小二,是见他与杜三难喝罢酒离开二楼,此后,韩琦的目光眨也不眨的盯着客栈门。所以,当时下楼离开出了客栈之人,并不是杜三难,而是店小二。”
“再者,诸位都亲耳听到杜三难邀请店小二喝酒、劝他传递信笺一直到最后不欢而散。既然如此,杜三难当然不会蠢到将信的内容告知店小二,他自己也承认了这点。那么,奇怪的是,店小二如何知道这封信中的内容,且在我逼迫之下一字不漏的背了下来?所以说杜三难与店小二在说谎。那晚店小二为姓杜的送信,并且偷看了信的内容。这么解释,便合理的多了。这也就证实了我的推测。”
“我想,当时杜三难邀请店小二喝酒,然后互换了衣服,离开时吹了灯,二楼走廊便十分昏暗,加上店小二戴着帽子,更加不易辨认,何况韩琦是爬在梁上。他只看到一个穿着大氅、戴着帽子的身影下了楼,出了客栈,便以为那就是杜三难。其实不然,真正的杜三难扮成了店小二端着盘子下了楼,低着头假装收拾剩菜残羹,遮挡住正在盘点的老板,以便让店小二快速离开客栈,而不至为老板所察觉。事后,杜三难随便找个机会上楼钻入自己房间,神不知鬼不觉。”
“从他写给郭文台的信可知,杜三难必然知道那时房梁上已然有人在窥视,否则,他又何必如此煞费苦心的制造这不在场证据?要店小二假扮他送信,一来是他确实怕交易被人赃俱获便改了时间,二来他不在场有了人证,后来害了秦氏,那也就可以逍遥法外了。”
包拯一番话洋洋洒洒,精彩绝伦,谁知杜三难偏要不识好歹的画蛇添足,谁知他这么一插足,翻出个第三者来,竟然让案情峰回路转:“那晚我无意间发现了横梁上的君子,当时就一个心思,定是侯爷派人来捉拿我,那汗衫就在我的房内,情况危急,倘若让来人知道此物后果不堪设想。于是我突发奇想,找到贪财的店小二帮忙,一来送信出去与郭文台改了交易地点,二来调虎离山引开监视我之人,让我有时间将珍珠衫藏在一个秘密所在,等风平浪静后再取出来卖给郭文台。谁知我计谋未售,那黑暗中人并未被假装成我的店小二引开,小人以为他已然察觉了我的诡计,因此知道逃跑也是枉然,便束手待毙,哪知事情发展出乎我的意料。随后秦氏案发,我便给了店小二很多银子,让他守口如瓶,不可泄露了我让他假扮我离开的秘密,否则这就成了我为害死秦氏而故意设计制造的不在场证明,那么,我便百喙莫辩,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包大人所说句句合情合理,简直宛如亲身目睹,小人佩服的五体投地。小人的不在场证明不成立,也有作案时间,动机更加充足,但就一点,我想大人您是忽略了。秦氏案发时,房门均从里面反锁,她死在了一个完全封闭的密室里,小人再厉害,亦不能遁地,如何加害秦氏?”
包拯慨叹道:“唯独这个疑点,本府至今尚未有答案,密室不破,案子确实难以定罪,不过这也不能推翻你的嫌疑最大的可能性。况且你偷盗宝物,罪大恶极,终究是难逃法网。”他虽能定杜三难之罪,却总觉得此案仍是疑点重重,不由得嗟叹不已,陷入了沉思,陡然灵光一闪,问:“第一个撞秦氏房门的人是店小二,还是你?”
“这个,”杜三难仿佛遇到了活菩萨,高兴地差点叫起来,“是店小二,大人,这个错不了。”
包拯沉吟不决中,杜三难又似乎想起了什么,欣然叫道:“大人,据这位公孙先生言道,那秦氏乃是被人扎针而死。试想,必须在火光下方能准确找到穴位。然而那晚客栈老板下楼前秦氏屋中烛火虽然通明,但店小二上楼摔碎杯盏、我冲出房门时,秦氏房中一片漆黑,这中间只隔了片刻工夫,小人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扎死秦氏、还得布置密室,如何有心思去故意吹灭灯火?但若客栈老板下楼时秦氏房中的灯已然灭了,我进去时若点灯便惊醒秦氏;若不点灯,又如何看得见穴位?”
这次好像一道霹雳横空穿过,竟尔刺痛了包拯的面门,沿着经络,火光纵情焚烧,一路蜿蜒,汹涌到了心脉,刹那点亮了整个灵魂。包拯颤声道:“你……你说什么?秦氏房中一片漆黑?”
杜三难骇然变色,便似大祸临头,惊恐的说不出话来,只是点头。却听见包拯嘴里不住念叨:“坐东朝西,坐东朝西……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怪不得婉儿提到这四个字,我便感到有什么不对,原来如此。这样,案子便豁然开朗,一切都水落石出了,如此高明的时间差作案,倒是叫人刮目相看!”
在所有人大眼瞪小眼云山雾罩之际,蓦然见包拯笑容满面的问公孙策:“公孙先生,你可记得你昨日向我转述假扮江湖术士去天然居客栈行骗的经历?你可记得你在信口胡诌之际说过这么一句话‘此楼坐东朝西,阴阳失调,煞气弥漫,十分凶险’?你可知道,便是这句话,一语道破了天机,使得此案云开雾散,柳暗花明?”
公孙策被他连珠炮般的问题困在了伏牛山,自忖没有岳武穆的两把刷子,便是再逆天行事也是白费心机,索性干脆来个枕戈待旦,静看包拯做法。‖